商福通用户注册及服务协议
特约商户移动支付收单业务服务协议
商福通服务商推广协议
更新时间:2024年3月25日
生效时间:2024年3月25日
商福通用户注册及服务协议
商福通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指商福通依托移动通信运营商网络、通过手机终端向您提供的各种服务。本协议是商福通与您就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登录商福通,即表示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有)。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定义
商福通平台:本协议指商福通客户端(以下简称平台)。
商福通:商福通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
用户:即在平台注册,并使用其注册的账户,使用商福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的经营者的单位或合称
二、协议确认与补充、修改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商福通已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含业务规范、通知、公告等)。所有上述各类规则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各类规则等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后发布者为准。商福通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时地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系统升级、业务发展需要等合理原因补充、修改本协议和/或各类规则,并通过在商福通平台或商福通服务市场平台发布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告,而无需单独通知。您可以在商福通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除非各类规则或本协议另行规定生效时间,否则平台补充、修改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继续使用商福通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您接受并同意遵守补充、修改后的协议和规则。
三、账户使用
3.1 账号说明
3.1.1 账号信息设置您在账号中设置的昵称、头像、留言等请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且不会侵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我们可能会取消您的昵称、头像、留言。如有证据证明或商福通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商福通平台账号的情形,商福通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商福通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账号信息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商福通账号(以下简称"账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号")登录商福通。您有责任妥善保管本人账户、密码及证件号码、手机及手机号码等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您使用上述信息进行的交易均为您旗下办理设备的交易。您丧失对上述信息的掌控并导致因此发生任何风险或资金损失的,您将自行承担后果与责任。您的交易信息以商福通系统记录的资料为准(有确凿证据证明商福通系统记录错误的除外),您认可商福通系统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账号信息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商福通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3.2 服务范围
3.2.1 商福通将为您提供交易查询、交易提醒、收款、营销功能、推广拓展等功能,本协议自动适用于您对所有形态的软件和服务的使用;
3.2.2 为向您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将由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自行或根据第三方合作方的授权分别获共同提供,或由第三方合作方提供;
3.3 使用
3.3.1 您自愿使用商福通,您通过商福通办理业务时须同时遵守与该业务相关的章程、协议及交易规则。
3.3.2 您已了解商福通提供的App服务是应用手机通讯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可能因网络或通讯线路故障及断电、停电等其他商福通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您在使用商福通服务的过程中出现登录失败、网页打开速度慢、信息传送延误与错误以及业务暂时无法办理或者被取消、暂停或终止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您可在上述意外因素消失后重新在商福通上使用相关服务,或者到商福通营业网点或通过其它自助渠道办理。您因上述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情况以及其他非因商福通原因遭受的损失,商福通不承担责任。
3.3.3 您可以直接从商福通门户网站或其他商福通合法授权的第三方下载商福通客户端,不要下载并使用来历不明的客户端软件。如果您从未经商福通合法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冠名为"商福通"或与商福通名称相似的安装程序,商福通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3.4 商福通客户端软件提供包括IOS、Android两个应用版本,您应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
3.3.5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商福通会使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商福通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您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3.6 您保证向商福通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因您未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资料或资料发生任何变更而没有及时通知商福通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若商福通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不实、非法、无效或不完整,商福通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商福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3.3.7 您有责任妥善保管本人账户、密码、动态口令及证件号码、手机及手机号码等与本服务相关的信息,您使用上述信息进行的交易均为您本人办理的交易。您丧失对上述信息的掌控并导致因此发生任何风险或资金损失的,您将自行承担后果与责任。您的交易信息以商福通系统记录的资料为准(有确凿证据证明商福通系统记录错误的除外),您认可商福通系统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3.3.8 您不得利用商福通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商福通有理由合理怀疑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中止、停止向您提供App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规定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交易功能或收回支付受理终端等措施,经查实特约商户存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将风险信息报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清算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商福通所合作的支付机构有权限对风险交易资金进行延迟结算,由此引起的争端或者损失,商福通概不负责。
3.3.9 您不得利用商福通官方或者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名义(不限于产品名称、公司名称、产品图标等)从事推广拓展活动(不限于网络广告、搜索引擎排名竞价、仿官网、仿官方公众号、自媒体、社群广告、线下广告、线下会议等),商福通有理由合理怀疑您进行违规行为的,有权中止、停止向您提供App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3.4.0 您不得侮辱、诽谤、恐吓、辱骂商福通产品、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公序良俗、造谣污蔑、污言秽语、色情低俗等,我司有权中止、停止向您提供App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服务及交易规则
在遵照商福通平台服务规则下,您有权在商福通平台上享受平台提供的以下服务。
4.1 平台可以使用公告、电子邮件、发送短信、电话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例如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或者提示您进行相关操作,请您及时予以关注。
4.2商品或服务购买
4.2.1 当您在商福通平台购买商品及/或服务时,请您务必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或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您的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您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的,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4.2.2 您有权在商福通平台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您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及/或服务进行评价。您的评价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应包含任何政治言论、违反公序良俗、造谣诬蔑、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等及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明确禁止的其他信息。
4.3 您在商福通平台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您有权选择与争议方自主协商、或通过商福通客服协助解决交易争议。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5.1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商福通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商福通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商福通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商福通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商福通平台上发布的。
5.2 非个人信息的使用对于您提供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图文等非个人隐私信息的知识产权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您免费授予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您同意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您须确保上述信息不会侵犯其它人合法权益,否则您须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及责任。
六、声明与承诺
6.1 您知悉并同意:为完善服务内容、改善服务体验,商福通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App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对App服务功能、内容及方式等进行调整。
6.2 商福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系统升级、业务发展需要等合理原因修改本协议,您可以在商福通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商福通,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商福通。
6.3 为方便您的商福通交易,商福通从第三方获取一些资讯,并通过商福通官网和App系统提供给您,此类信息仅供参考,资讯的甄别、使用由您自行决策。
6.4 您通过商福通办理业务,须按商福通门户网站对外公告的服务价格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商福通最新公告为准。如遇费用调整,商福通将在门户网站以对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您不同意接受公告内容,应向商福通提出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接受公告内容。
6.5 您有权选择卸载商福通软件,您完成卸载商福通软件时本服务即终止。同时,若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章程及业务规则,商福通有权单方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App服务,并保留追究您责任的权利。本服务暂停、终止后,在暂停、终止前您已发送至商福通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七、其他
7.1 若您与商福通之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7.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国内通行的金融支付惯例。
7.3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4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商福通相关业务规则及国内通行的金融支付惯例办理。
特约商户移动支付收单业务服务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特约商户移动支付收单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福通”)与您(是指接受商福通支付收单服务的个人或公司法人及相关单位组织等, 以下简称 “您”)就“支付收单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在使用本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商福通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支付收单服务”是指用户扫描商家申请的二维码后可向商家付款,或您通过收银系统、设备识别用户的二维码等其他方式实现用户向商家付款,商福通所用支付通道将该款项转入到商家指定的银行借记卡的服务。以下简称为“支付收单服务”或“本服务”。
第二条 您的权利义务
(一)您承诺在使用“支付收单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福通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得将本服务用于欺诈、套现等。您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且商福通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服务,您还须赔偿因此给商福通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您保证您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必须正确填写相关页面信息。您确保填写的银行借记卡信息正确、有效,且该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如您填写信息错误或该银行借记卡非您本人所有,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商福通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三)您理解并同意,针对本服务,商福通所用支付通道将他人向您成功付款的款项汇入您在相关页面填写的银行借记卡内,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支持的为准。您理解因节假日或非工作日以及各个银行的不同要求,资金到账可能存在迟延。
(四)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同时遵守各家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五)您同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使用本服务 。
(六)请您保管好您申请的扫码支付,以防产生资金损失。您展示的扫码支付的介质、物料等应放置在您或您指定的收银人员控制范围与视线范围以内,请您采用防护罩、保护盒等物理防护措施避免条码被覆盖、替换、污损或篡改,并对条码的介质、物料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物理防护损坏或被破坏。
(七)您承诺扫码支付服务只能用于线下正常、真实、合法的收款,如商福通发现您存在异常或违法收款行为,商福通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提供扫码支付服务等措施。
(八)您理解并同意,对于您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商福通无关,商福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商福通权利、义务
(一)若发现您填写的信息不实,或您使用”支付收单服务”的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本协议或商福通规则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商福通有权要求您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说明或直接作出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中止、终止处理或止付相关款项的处理。
(二)您同意,根据业务发展和银行提供服务变化等情况,商福通可能调整“扫码支付服务”所支持的银行、银行卡或存折种类,或者调整“支付收单服务”的内容,例如,对本服务进行升级、改造、停止服务、调整收费方式及价格等。
(三)为了提高物流效率以及服务体验,物料可能由商福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供应商按照您提供的收货信息进行寄送。商福通可能会为您免费寄送更新物料,以便您享受更好的支付服务。同时,为提升您的服务体验及改进服务质量,或者为您推荐更优质或更适合的服务,我们将通过商福通商家服务应用、生活号、小程序等为您提供收款记录查询、提现、商家权益活动等服务。
(四)因银行稽查方面原因导致交易中止或终止的,您有义务配合商福通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因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同时因为银行稽查方面原因导致资金被止付或延迟到账的,您同意不要求商福通或银行承担任何责任。
(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业务发展等情况,商福通可能会提前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但商福通会在终止服务前至少3个自然日通知您或以公告的形式公示。商福通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商福通造成损失的,则商福通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第四条 协议修改
商福通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商福通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手机发送短信、客户端PUSH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应立即停止使用商福通提供的服务,否则视为您理解并同意遵守协议内容。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福通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内容履行,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商福通服务商推广协议
一、总则
基于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市场地位,本着长期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保证商福通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公正开展。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条码支付业务规范》、《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等监管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中国银联等银行卡组织制定的业务风险规则,为规范入驻商福通平台的服务商在推广各类服务方面的行为,明确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服务商的权责,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各方遵守和执行,双方就合作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二、术语定义
1、商户:是指按照商福通合作收单机构约定受理银行卡或扫码支付业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交易等经营活动使用商福通服务,并与接口提供者建立合作关系的自然人。
2、商福通平台:商福通平台指武汉融商创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福通”)面向商家为其提供线下与线上店铺运营收款所拥有并独立经营的商福通APP、商福通小程序、网站、移动支付工具(括且不限于含有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工具的商福通pos、相关硬件、“扫码支付”二维码。)及相关页面,商福通为服务商提供使用智慧数字经营平台的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对服务商进行监督和管理。『商福通』的品牌及软件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属商福通所有。
3、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平台面向为商户提供运营、推广服务的服务商,商福通为服务商提供使用服务商平台的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对服务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4、商福通平台接口提供者:在本协议中指在商福通产品中提供接口等资源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腾讯集团、随行付支付、瑞银信支付、银盛支付及其他提供接口资源的关联公司。
5、商福通pos:针对具备银行卡刷卡pos收银的线下商户,提供嵌入Pos平台的移动支付程序,使用Pos终端受理移动支付。
6、商福通手机应用:针对商户,商福通提供的独立的手机扫码支付受理app(支持iOS和安卓平台),商户快速受理移动支付,同时提供绑定开通商福通pos及查看相关交易服务的功能。
7、“扫码支付”是指收单机构通过对接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服务,使商户能够使用线下扫码等方式完成收款的业务。
8、商福通产品:包括商福通以及其他商福通指定产品。
9、商户拓展服务:指您为商福通提供的日常拓展服务,包括协助商户进行商户注册及移动支付业务接入,并指导商户熟悉移动支付收单、营销推广业务的受理操作。
10、商户运营服务:指您为商福通提供的日常运营服务,包括商户巡检服务、收银员培训服务以及产品培训和营销方案的落地支持等,以及小微商户的运营等服务。
三、服务商基本要求
服务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证件齐全,信誉优良,无任何法律官司及不良评价;
(2)具备一定团队规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定;
(3)具备良好征信,未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支付机构列入禁止发展或审慎发展的名单;
(4)如需提供代运营的服务商需具备专业、稳定的服务流程,保证商户能够安全、顺畅、稳定地使用商福通服务;
(5)承诺不违反服务商协议、平台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规展业。
四、合作内容
1、双方以共同开拓商福通市场为战略合作基础,重在相互协调配合,您将在商福通的委托下,推广商福通产品给客户。
2、商福通授权您在 全国 (区域)推广商福通产品,包括但不限:开展移动支付和银行卡收单商户的营销拓展、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终端维护、商户培训、耗材配送、交易证明材料调取(以下简称“调单”)、商户营销推广、产品功能培训等非核心业务。
3、在您推介客户使用商福通产品期间,您应按照商福通要求共同完成商福通产品的推广运营期间的线下配合工作,确保商福通的运营活动的宣传物料和信息等传递到您推介客户的营业场所内。
服务分类
分类描述
具体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服务
在符合本协议,且不损害接口提供者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为商户申请开通接口提供者提供的相应服务,并提供技术服务。
(1)为商户接入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为商户安装具体服务流程中涉及的机具,调试软硬件系统,告知商户使用相应服务的方法;
(3)收集和上传商户的证照资料;
(4)为接口提供者的服务进行运营推广;
(5)在商户门店内按要求铺设指定的物料。
推广 / 运营支持服务
在符合本协议,且不损害接口提供者利益和商户利益的前提下,服务商向商户推广商福通展示的相关服务,并可接受商户委托提供运营服务。
(1)为商户提供形象设计包装服务,如店铺环境的照片拍摄、平面设计等;
(2)活动策划及执行;
(3)为商户业务提供线上/线下推广;
(4)为商户提供数据分析;
(5)为商户提供品牌营销支持;
(6)为商户提供开设线上门店支持。
五、商福通的权利和义务
1、商福通负责商福通系统的维护及更新以及商福通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营;
2、双方原则上按照商户手续费收入分配比例承担移动支付受理风险,但是对于由您或您拓展的商户违规操作或失误引起的风险损失及责任由您全部承担。商福通有权从您的收益分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您追索,您须在接到商福通通知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成。
3、商福通有权要求您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商户交易的调单工作,协助商福通开展商户风险调查,调取交易证明材料等工作;如您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调单,或调取单据不符合商福通及相关银行卡组织的规范要求,由此给商福通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严重违规或逾期未处理将计入一类违规。
4、商福通应按约定向您支付收单收益分润。
5、商福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您所拓展商户独立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核实,评估商户经营状况、受理机具安全与维护、相关业务系统安全性、收单业务风险情况等。
6、商福通发现您拓展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冻结该商户结算资金,立即停止该商户收单服务并通知您,如您多次违规或参与下列行为,商福通有权追究您的相应责任并关闭您账户的所有权限:
(1) 涉嫌套用商户类别码或特殊计费、移机、虚假申请等;涉嫌虚假商户资料申请等;
(2) 涉嫌参与洗钱、信用卡套现、赌博、盗录银行卡信息、受理伪卡等违法犯罪活动;
(3) 无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或商户使用甲方终端进行交易;
(4) 故意诋毁或损害商福通声誉;
(5) 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银行卡组织或甲方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或其它风险事件。
7、商福通有权对您业务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团队、经营 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内控水平,以及收单业务外包相关资质、专业背景、从业经验、 服务能力、业务合规及风险情况。对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您已处于无法正常运营状态,无法履行市场推广,商户维护等工作义务的,商福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您拓展的商户。
无法正常运营状态,系指:
(1) 联系您对接人电话、微信失联持续一个月及以上;
(2) 您不能正常提供“商户拓展服务”;
(3) 您不能正常提供“商户运营服务”;
(4) 您因经济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员工应付工资、下级渠道分润;
(5) 您因商户涉及风险,产生巨大追偿、罚款,无力承担相关结果;
(6) 其他因您的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8、商福通有权依据监管规定、行业规范要求,对您开展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并相应动态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福通有权要求您整改,情节严重的,商福通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追究您的责任,并有权将相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外包服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报送监管机构、有关部门及银行卡清算机构: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规定或受到监管机构通报、处罚;
(2) 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虚假伪冒申请、虚假交易、洗单、套现等欺诈活动;
(3) 违规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违规使用较低费率抢占其他服务商的商户和代理;
(4) 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注册多个推广账号扰乱市场秩序
(5) 将特约商户资金划入自己控制的账户,或通过其他机构、商户进行二次清算;
(6) 超出规定区域拓展商户,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7) 多次发生违规、风险事件,给商福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8) 监管机构、行业组织、银行卡组织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事件;
(9) 出现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和本协议约定情形。
9、商福通保证拥有商福通的著作权和所有权,不使任何第三方因商福通的权利争议而对您有任何请求或诉求。
10、商福通负责您推介客户的运营支撑及客户服务工作,对于您推介客户对商福通产品提出的相关问题,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解答相关的技术或者业务问题。
11、商福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服务商推广协议和分润合作政策等,您有义务在双方合作业务中遵守上述内容。前述文件及其修正版一经公示或告知即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公示、告知方式包括不限于甲方网站、APP、邮件等方式。
12、商福通应当尊重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商福通内部管理制度及政策的情况下,您拥有在区域范围内开发商户的自主经营权利,商福通不应干涉。
13、您在未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情况下,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商福通其他管理政策另有规定,商福通不得任意截留、扣划您的分润和奖励。您在前期开发大型项目时,商福通应当给予您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工作的协助。
14、商福通有权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合理范围内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部分合作内容,包括增加或减少部分服务内容等要求。
15、您保证其代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独自对其代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责,保证商福通不会因您的原因而遭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第三方权利控告、索赔或起诉,否则视您违约,您应负责解决、负责协议能继续履行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造成商福通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等),您应全额赔偿。造成商福通名誉损失的,您应通过大型媒体平台进行道歉,以消除影响。且商福通保留解除本协议的权利,如商福通选择解除本协议,您应按照本协议向商福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
1、您承诺其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公司或无任何经济官司纠纷的个人,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行业规则开展报告、报备、注册等工作,确保合规从事支付收单外包工作。
2、您开展商户拓展等相关业务,应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向商福通报备。您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人员,履行与商福通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商福通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
3、您承诺遵守商福通制定的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根据商福通要求及时处理各类风险排查等工作,防范业务风险。
4、您应确保商户入网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如因您提交的商户入网资料不真实、 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任何风险及损失,您需承担全部责任,多次违规将计入一类违规。
虚假商户/门店/用户,系指:
(1)商户/门店/用户不存在,或门店/用户真实存在但未经商户/用户授权开设线上门店/注册账户,或使用虚假证照注册为商户/用户的;
(2)服务商未经商户/用户同意,擅自以商户/用户名义申请、使用商福通的服务;
(3)商户/用户不符合商福通要求,服务商篡改或隐瞒商户/用户信息而使商户/用户接入接口提供者的服务的。
(4)商户/用户资料存在PS、造假、冒用等情况。
5、您应建立完善的商户管理机制,并对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管,若发现风险商户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商福通,并承担因通知或报告、处理不及时而带来的风险损失。
6、您应负责商户维护,并履行以下义务:
(1) 负责对其维护的商户进行商福通系统的使用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扫码支付及银行卡收单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半年 1 次;
(2) 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商福通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商福通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扫码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 您应对负责维护的特约商户按商福通要求的频率进行定期回访,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并妥善保留,并向商福通定期提供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 接受商福通或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您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商福通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您将负责全额赔偿;
(5) 配合商福通的风险监控、高风险商户抽检、违规商户处理、虚假违规交易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欺诈风险;
虚假违规交易,系指:
(1)服务商/商户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朋友、同学、家人、同个公司内部人员等)进行的不存在真实商业目的的交易;
(2)服务商/商户自己注册或操纵其他账号,与商户进行的交易;
(3)服务商/商户利用第三方提供的工具、服务或便利条件进行的不真实交易;
(4)利用商福通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低价等方式进行的交易)。
(6) 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做好收银员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
(7) 您如发现商户有变更合作机构的情况,应及时做好挽留工作。
7、您不得转移商福通商户资源,不得将商福通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商户,否则视为您严重违约,商福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要求您在限定期限内纠正,如商福通选择解除本协议,您应按照本协议向商福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8、您应建立完善的商户管理机制,并对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管,若发现风险商户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商福通,并承担因通知或报告、处理不及时而带来的风险损失。
9、如因您原因造成商福通经济损失的,您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商福通在您的手续费分润和保证金内扣除,您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补足,如逾期未处理将关闭服务商所有权限。
10、您在业务开展中,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⑴ 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2) 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3) 以商户名义入网,或以任何方式拥有、控制商户结算资金,为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4)拓展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主动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
(5)与客户合谋开展支付套现、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6)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7)通过自行编制、篡改、仿制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8)冒用商福通的名义开展活动;未征得商福通书面同意,擅自或违规使用商福通logo
(9)侮辱、诽谤、恐吓、辱骂商福通产品、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公序良俗、造谣污蔑、污言秽语、色情低俗等;
(10)其他违反监管规定、行业规则的事项。
如因您存在以上任一行为,导致商福通遭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第三方控告/索赔,您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因此造成商福通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的,您应全额赔偿,因此给商福通造成名誉损失的,您应在大型媒体平台发表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且商福通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商福通选择解除本协议,您应按照本协议向商福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1、合作终止后,您有义务协助商福通做好所有后续商户服务工作。
12、您应对您开发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如您开发客户利用商福通支付服务进行套现或虚假违法交易的,商福通提供相关数据证明后,有权要求您监督客户进行商户情况反馈。如您开发客户在商福通要求的时间内未按时完成或不配合反馈,商福通有权直接关闭商户,并给予您对应的惩罚。
13、您有权在本协议终止或者结束时向商福通获取收单收益分润。
(1) 如您未在结算期限内配合商福通结算分润并向商福通开具符合约定的发票,商福通有权在结算期限届满后的任何时间扣除对应的服务费
如您自结算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内(下称”延期结算期限”)仍然未配合商福通结算分润并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发票的,视为您自愿委托商福通管理该笔分润,商福通有权以任何方式管理该笔分润,该笔分润产生的孳息归商福通所有。如您在延迟结算期限届满后要求商福通结算分润,应向商福通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商福通在收到相应发票后三个月内向您支付剩余分润金额,并有权在您分润金额中扣除分润总额10%的分润管理费,且您并不得要求商福通偿付该笔分润在本协议终止后产生的任何利息。
七、服务商违规情形及分类
(一)一类违规
服务商如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或给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户、接口提供者、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或负面影响的,计入一类违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商业贿赂行为。
4 、违规使用服务接口:服务商未经接口提供者授权,将所涉服务转委托给第三方或滥用、售卖接口提供者提供的产品服务接口。
5 、盗取资源、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盗用账号,或未经商户同意擅自挪用、转移商户资金,擅自修改他人账户相关信息等行为。
6、 服务商存在私造、篡改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材料及信息(如:相关证明、印章、签名、营业执照、网站交易记录等)的行为。
7、恶意损害商福通及关联公司品牌和形象:
(1)从事恶意损害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的品牌和形象行为,带来重大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的,如公开发表或散布不实、虚假言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渠道政策、市场策略等)。
(2)冒用商福通等官方品牌进行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宣称自己是商福通公司的员工、客服、合伙人或大或唯一或独家或战略等形式的合作服务商、xx地区运营中心、分公司、办事处等。
(3)通过市场推广、市场招商和会销等形式,以“商福通”或相关官方产品名义招收加盟或区域代理,并收取加盟费或代理费;以“商福通”或相关官方产品名义收取商户押金等。
(4)使用诱导、欺骗等手段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损害其他合作方权益,以及存在其他损害商福通公司及关联公司权益行为的。
(5)非法使用他人权益,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等权利的,或发布或使用的信息造成混淆、误认的情形。
8、弄虚作假:
(1)在与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合作的过程中,服务商存在批量伪造、篡改、借用或提供包括第三方在内的虚假证照,协助商户进行门店入驻 。
(2)批量推荐虚假/无效商户/用户情节严重,或服务商推荐的虚假/无效商户/用户的行为。
(3)批量制造虚假交易情节严重,或服务商制造虚假交易行为。
(4)利用接口提供者的服务批量从事或协助商户门店套现、骗取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各类营销资源或营销费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主导、教唆、默许、协助商户进行套现、套取营销资源、变相抬高价格等活动作弊行为)。
9 、服务商的服务质量经核验确认不达标。
10、泄露信息:违反保密义务,致使服务商、商户、用户的任何非公开资料和信息被泄露(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主动向第三方透露、因服务商过失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被第三方盗用、买卖商户、用户信息等)。
11 、丧失服务能力:无法保障服务(例如团队有重大变动或重大安全故障、未经许可转让主体账户或商户资源等),导致批量商户/用户无法使用服务。
12、其他侵害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接口提供者、商户等第三方权益的且商福通认为需要计入一类违规的情形。
(二)二类违规
服务商出现以下行为任意一种情况的,或给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户、接口提供者、权利人造成一定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或负面影响的,计入二类违规:
13、索取资源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索取商户账号及密码,或未按照商户意愿操作商户后台等行为。
14 、恶意损害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的品牌和形象:
(1)除前述一类违规所列的情形之外,其他仿冒商福通展示的产品服务,或擅自使用商福通上展示的产品品牌商标、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的商标、标识及宣传语(包括但不限于logo、上述公司高管头像、名字等),或以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福通平台等名义开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冒充工作人员,以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福通平台的名义拓展商户、未经授权组织相关活动等)。
(2)诋毁或恶意篡改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福通平台等相关产品品牌、形象或冒用、恶意使用内部工作人员信息。
(3)宣传信息中存在夸大、虚假、承诺性、绝对化描述的:服务商主导或配合商户对其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料、各渠道的宣传信息等)中存在夸大、虚假、承诺性、绝对化描述的,或出现贬低、贬损其他商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等权利的,或发布或使用的信息造成混淆、误认的情形。
15、弄虚作假:
(1)弄虚作假达到一定量级,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篡改、冒用相关材料及信息(如: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网站交易记录等)或推荐虚假/无效/重复商户/用户,借用第三方证照或提供虚假证照的行为。
(2)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虚假商户/虚假交易达到一定数量的。
(3)利用商福通平台宣传、从事或协助商户进行套现或骗取各类营销资源或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导、教唆、默许、协助商户进行套现或宣传套现、套取营销资源、变相抬高价格、实施虚假交易等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套现、刷单、拆单等)。
(4)服务商假冒商户身份,向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表示撤销对服务商的投诉,或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配合或阻碍商福通正常调查,或服务商虚假或恶意举报的行为。
16、服务商的服务质量经核验确认不达标。
17、扰乱市场和不正当经营:
(1)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引导商户转变支付方式,例如在支付场景中未如实、客观地向用户说明和介绍交易款项支付能够支持的支付方式,损害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篡改、涂改、替换或有意遮挡商福通及商户的支付服务标识和品牌标识等行为;恶意拉低/抬高费率;贬损其他服务商。
(2)服务商员工从事破坏商户或商福通、接口提供者日常经营的行为;强制商户接受购买商户意向服务范围之外的产品、或签约其他业务的行为;未按服务标准(如行业、费率等)接入商户。
18、违反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户或用户或其他服务商信息等任何非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主动向第三方透露、因服务商过失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被第三方盗用、买卖商户、用户信息等);或安全漏洞被外部利用获取敏感信息造成业务风险。
19 、管理不当:
(1)服务不当或欠缺:包括但不限于骚扰,不尊敬商户,嘲笑商户、辱骂商户等行为;回答商户问题含糊其辞,引起商户误解(例如针对商户咨询的问题,未给予明确、清晰的回答);或向商户承诺提供服务但未及时提供,或未兑现服务的(例如机具押金不退还、代运营承诺未完成、未经许可转让服务内容/机具设备等)或其他服务问题导致商户利益受损。
(2) 滥发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或推送内容存在大量无效、重复的内容,利用商福通身份发布第三方广告、宣传等内容的。
(3)服务商未经商福通确认的情况下,添加非服务商公司员工账号使用相关产品功能;服务商将其用于商福通平台业务合作的商福通账户提供至第三方使用。
20 、服务商在享受服务商流水分润奖励或在服务商的身份下开展业务时,签约成为商户,或服务商成为商户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1、对支付交易数据进行截留、篡改或破译,或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22、 其他侵害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接口提供者、商户等第三方权益且商福通认为需要计入二类违规的情形。
(三)三类违规
服务商出现以下行为任意一种情况的,或给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户、接口提供者、权利人造成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或负面影响且情节较轻的,计入三类违规:
23、服务商合作过程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保密信息泄露等,可能影响到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商户、用户的利益。
24、弄虚作假:
(1)存在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推荐虚假/无效/重复商户/用户或实施虚假交易等行为。
(2)服务商使用全国统一的业务物料时,擅自更改物料上的内容(除服务商公司地址,电话等信息)。
25、服务商的服务质量经核验确认不达标。
26、不实宣传:服务商主导或配合商户发布的宣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渠道的宣传信息等)中存在夸大、虚假、承诺性、绝对化描述的,或出现贬低、贬损其他商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7、服务不当或欠缺:包括但不限于不尊敬商户、超出宣传资料范围夸大承诺服务效果、回答商户问题含糊其辞,引起商户误解(例如针对商户咨询的问题,未给予明确、清晰的回答);向商户承诺提供服务但未及时提供或未兑现服务的(例如机具押金不退还、代运营承诺未完成、未经许可转让服务内容/设备机具等);或其他服务问题导致商户利益受损。
28、内部管理不当:
(1)服务商未按要求回传真实、完整的商品交易或服务信息的。
(2)账号违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将其用于商福通业务合作的商福通账户提供至第三方使用。
(3)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恶意举报等行为;不配合或阻碍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的调查。
29、其他侵害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接口提供者、商户等第三方权益且商福通认为需要计入三类违规的情形。
八、违规等级认定及流程
1、商户或者用户投诉(商户或用户不满、抱怨等均视为投诉)服务商存在违规行为的。
2、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检查发现合作商存在违规行为的,均适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违规处罚条款,同时服务商引发商户或用户投诉的,商福通平台有权要求服务商在一定限期内及时解决问题。
3、商福通平台接口提供者同步功投诉或者风险工单、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违法信息证明服务商存在违规行为的 。
4、商福通有权独立对服务商违规行为进行判断,并根据本制度第八条“违规处理方式”的约定对服务商采取相关限制措施。商福通采取限制措施后将通过电子邮件、APP推送、社交通讯等方式通知服务商,服务商如有异议的,可在商福通要求期间内提供书面回复并提供相应证明;如商福通未能在限定期间内书面回复,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视为违约行为成立。商福通有权依据相关事实及服务商书面回复内容(如有)进行独立判断,并以电子邮件形式、APP推送、社交通讯等形式将认定结果告知服务商。
九、违规处理方式
1、如服务商被认定为“一类违规”,商福通有权联动所涉的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并扣除相应服务商收益:
(1)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服务商与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
(2)无须向服务商(含必要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未予结算的费用;
(3)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向服务商的发送通知后即解除合作;
(5)有权与服务商进行业务合作解约且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有权永久不与此服务商进行合作;
(6)有权不再与服务商开展任何合作。
2、如服务商被认定为“二类违规”,商福通有权联动所涉的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并扣除相应服务商收益:
(1)取消或暂停服务商部分业务资源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a. 对服务商(含必要的关联方)和商户未予结算的奖励费用全部延迟结算;
b.降低服务商等级;
c.一定时间段内关闭服务商作业功能;
d.停止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官方的运营活动资源投入;
e.扣除服务商(含必要的关联方)当月应得奖励费用。
(2)根据服务商作业质量核验情况,调整服务商等级,或按违规/无效作业核验的不合格比例扣除奖励费用。
(3)情节严重者,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作。
(4)通知服务商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验收的服务商可延长整改期,若整改验收仍未通过则从重处罚(适用一类违规罚则)。服务商须确保整改期内无二次投诉/舆情影响,一旦有投诉且核实,立即执行清退。
(5)服务商累计两次“二类违规”则依照“一类违规”处理。
3、 “三类违规”, 商福通有权联动所涉的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并扣除相应服务商收益:
(1)有权调整服务商部分业务资源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a.对服务商(含必要的关联方)和商户未予结算的奖励费用全部延迟结算;
b. 降低服务商等级;
c. 短时间内关闭服务商作业功能;
d.基于具体的业务合作,服务商违规的作业量将被扣除。
(2)通知服务商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对未完成整改验收的服务商可从重处罚(适用二类违规罚则)。整改期内需无二次投诉/舆情影响, 一旦有投诉且核实, 立即上升为“二类违规”。
(3)若累计两次“三类违规”则依照“二类违规”处理。
4、违规定性施行就高原则,不同类目的违规处罚措施可累加。
5、如商福通用户/商家因其违规使用商福通服务功能等原因被清退,其无法再以服务商身份与商福通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其他合作。
6、商福通有权在商福通平台等官方平台上对服务商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7、商福通平台在知悉服务商违反本制度后、做出最终判定结果之前,有权在其认为必要且紧急的情况下采取相关临时措施,以停止违规行为及防止不利影响的扩大。这些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违规处理方式”所列之措施。若经调查后最终判定服务商并未违反本协议,则临时措施将立即被解除。
十、 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
1、 商户和用户通过服务商的服务,在使用接口提供者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导致商福通及其关联方被投诉的,服务商应当根据商福通及其关联方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商户资质证照影印件、交易流水、交易凭证、合作模式说明、经营内容说明等相关资料,并妥善解决投诉、采取完善补救措施。
2、 服务商未按照商福通及其关联方要求及时提交资料或妥善处理投诉的,商福通及其关联方有权对该服务商、商户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交易监测、调整交易限额和结算周期;
(2)对服务商和商户的交易延迟结算;
(3)通知支付机构对商户交易延迟结算;
(4)要求服务商按照本制度的违规类型进行相应处罚;
(5)在商福通平台等商福通官方平台公示对服务商负面行为案例及处理情况;
(6)联动接口提供者关闭全部或部分功能、断开服务接口;
(7)有权调整服务商部分业务资源或权限;
(8)解除相关合作协议、终止合作。
十一、协议附件及修改
1、除本协议外,服务商还需遵守内容、资源、品牌管理等相关制度(具体以商福通相关平台公布的内容为准)。如出现违反内容、资源、品牌管理制度行为的,商福通或其关联公司可依据相应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商福通有权随时对本制度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通过公众号、APP、网站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服务商;若服务商在本制度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商福通平台的服务,即视为服务商同意变更后的制度。
3、本制度应作为服务商与商福通及接口提供者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与推广商福通服务有关的协议之附件。
4、合作期间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如您擅自解除本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您应按照本协议向商福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5、由于不可抗力及国家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6、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